问题 |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渝北府发〔2013〕60号) 二、补偿项目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18000元/亩,由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其中补偿费的80%用于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划至社保部门,其余20%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安排社员生产生活。 2、安置补助费:38000元/人,发给符合转非的农业人员。 3、住房安置:分为统建优惠购房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任选其一,不可兼得。 (1)统建优惠购房安置: A、30平米/人范围内,按600元/平米购买; B、超面积5平米/人之内的,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1500元/平米×50%)购买; C、超面积5-10平米的,按照建安造价(1500元/平米)购买; D、超面积大于10平米的,按照综合造价(2300元/平米)购买。 (2)住房货币安置: A、货币安置款:5700元/平米/人×30平米; B、货币安置奖励费:400元/平米/人×30平米; C、一次性搬迁补贴:4000元/人; D、购房补助费:1300元/平米/人×30平米。 4、青苗费补偿费: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5、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综合定额补偿,22000元/亩,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管理。 6、搬迁 (1)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支付搬家补助费:1200元/户(3人及3人以下家庭),1500元/户(4人及4人以上家庭)。 (2)过渡费: A、不满2年半的,450元/人/月; B、满2年半未满5年的,500元/人/月; C、满5年的,600元/人/月。 (3)按时拆房奖励费:3000元/人。 7、房屋补偿:见下表 渝北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 类别房屋结构补偿标准 钢砼结构框架(剪力墙)、现浇盖660 砖混结构砖墙(条石)、预制盖(现浇盖)600 砖木结构砖墙(条石、木板、穿逗)、瓦盖480 片石墙、瓦盖420 砖墙(条石、片石、木板、穿逗)、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390 土墙结构土墙、瓦盖360 土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330 简易结构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彩钢瓦)120 简易棚房100 说明: 1.房屋层高在2.4米以下(不含2.4米),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7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不含1.5米),1米以上(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计算补偿。 2.房屋结构的划分,一律以主体结构为主。三面砖墙,一面土墙,按砖墙计算补偿;两面砖墙、两面土墙,按砖墙、土墙各一半计算,其它情况类推。 3.房屋三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75%补偿,两面有墙的按同类标准的50%补偿。 4.有墙无盖不能作房屋补偿。 渝北最新征地补偿做了一定的调整,对于一些房屋,如果只有墙,但是却并没有房顶的话,对于这样的房屋而言,在进行土地征用的时候,是不会对其进行征地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需要依据正用的土地的面积以及被征用的土地所在的位置来进行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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