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中土地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的规定有订立土地租赁合同不能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租赁方须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规定。 新民法典的赠与合同有哪些规定 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赠与的。 土地租赁民法典的规定 土地租赁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以写明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地上物的处置;承租金及交付方式;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基本信息;转租;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违约的履行和承担方式等。 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本质是租赁合同,其解除情形有以下几种:()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情势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该内容由 谢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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