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证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 ( 居住证 )、现居住 (租住)地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到现居住地县 (市)区教育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4个必须符合的条件是: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已取得居 (暂)住证并居住1年以上; 3.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 劳动合同; 4.有相对固定的居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