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的途径 |
释义 | 一、广州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的途径 (1)政策性照顾入学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各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小区配套学校 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各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3)积分入学 (4)民办学校 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二、广州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增城区 (1)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以申请人居住证地址为准)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海珠区 (一)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且尚未入学。 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备注: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是指:申请人提交的合法稳定居住材料地址在海珠区。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的用人单位为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且申请人仍在该服务单位工作。 “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资料是通过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缴纳,且申请人在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在广州入学的途径中可以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入学,每个地区的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不同的,在广州的海珠区的积分入学的条件包括,在海珠区具有合法并且稳定的就业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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