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孙女可以把户口落到外公户口上吗 |
释义 | 原则上来说,不可以。原因如下: 1、当事人要进行户口投靠的,一般来说,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 2、而且当事人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并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才能迁入户口;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外孙投靠外婆户口条件是什么? 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户口,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应满足人均住房面积否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标准。 综上所述,子女必须随父母上户口,外孙随外公上户口不符合条件规定,如果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则需要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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