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向工商部门窗口提出企业注销申请;2、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现场受理申请资料,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出具一次性告知书。3、工商窗口的首席代表人审查,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4、对于准予许可的,会录入、制作并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5、窗口办结、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