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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费催缴单贴业主门上侵权
释义
    

法律主观:
    


    物业催缴物业费通知贴门上是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期限内未交纳物业费,物业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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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