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催缴单贴业主门上侵权? |
释义 | 律师分析: 物业费催缴单贴业主门上不侵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期限内未交纳物业费,物业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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