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易中商品货物不合格,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在实际主张的时候,又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来主张: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 有些买卖合同在拟定的时候,就把货物的质量问题考虑了进去,约定了质量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出现了货物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等。所以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出现这种货不对板情况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承担就可以。 2、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这个时候,买方仍然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譬如买方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