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默认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默认规定:1、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默认有效;2、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但已履行的默认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或约定应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 1、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外,该承诺默认有效。 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另一方接受的,默认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合同中的默认条款有哪些? 合同中的默认条款是指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行业惯例自动适用的条款。这些默认条款可以包括支付方式、货物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例如,在销售合同中,默认条款可能规定买方应在货物交付后的30天内支付款项;在租赁合同中,默认条款可能规定租赁期限为一年。这些默认条款的存在有助于填补合同条款的空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然而,当双方对默认条款有特别约定时,特别约定将优先适用于默认条款。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默认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中的默认条款是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行业惯例自动适用的条款。这些默认条款填补了合同条款的空白,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然而,当双方对默认条款有特别约定时,特别约定将优先适用于默认条款。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默认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并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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