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法同居的判定: 1、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2、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