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孤儿的认证: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当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当地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 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