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吃出异物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 问题食品只退换货是逃避法律责任。当事人因吃出异物收到损害时,最重要的是要保护证据,主要有物品和发票等,不要直接与商家交涉,避免发生正面冲突或被抢失证据。 正确的步骤是: 1、请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2、请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 3、如调解不能,则可应工商部门举报; 4、如果此事具有新闻的典型性,且商家因怕造成社会影响对其不利,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 5、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索赔。只要证据充分,就一定会胜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