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前必须进行行政复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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