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定义与区别 |
释义 |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调整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调整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行政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裁决,裁决机关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可在六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可参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是: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行政裁决并不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不能够起诉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拓展延伸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程序与要求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是行政法领域中常见的两种程序,它们在程序和要求上存在一些差异。行政裁决是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行政案件做出的最终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其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审查、听证、裁决等环节。行政复议则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的复审申请。其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复议决定等环节。行政复议的要求包括提出书面申请、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等。总体而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在程序和要求上有所区别,但都是为了保障行政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在程序和要求上存在差异。行政复议调整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调整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行政裁决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裁决,裁决机关在申请执行期限内未申请强制执行,权利人可在六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常见程序,保障行政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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