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了方便老百姓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向哪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政府工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搞不清楚向哪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过去大多数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都是十五日,现在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自知道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延长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行政复议法还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将大大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使行政复议更加便民,更加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