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公积金卡怎么激活 |
释义 | 一、沈阳公积金卡如何激活 沈阳公积金卡激活,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去办卡银行窗口办理激活。 二、沈阳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条件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须提供提取房产的“档案号/备案合同号/不动产受理编号”作为联网核查房产信息的有效依据; 4、职工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于2021年7月5日(含)后购买的,须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于2021年7月5日前购买的,且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须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于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或职工在外市地现金购买商品房),须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职工现金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须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职工在外市地、沈抚新区购买二手房或在市内九区缴存职工购买新民、康平、法库、辽中二手房,须《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 三、沈阳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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