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需要特别表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要经过多少个股东同意 公司变更一般情形下需要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因为此时就可以作出变更的决议。但是若是要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章程必须每个股东签字吗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东和法人变更后修改公司章程的,不需要原法人和股东在新的公司章程进行签字,由新的股东和法人签订就可以了。 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要对公司的经营地址进行变更的话,这个时候是需要股东进行签字的,因为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我们需要股东签字之后拿着相关的材料在工商部门办理手续。 三、大股东如何行使股东权利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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