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 证据 以及捕获 犯罪嫌疑人 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隶属于公安部门。 关于经侦大队的 立案 标准,根据不同的 罪名 ,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要参照《 刑法 》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 经济犯罪 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2.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 3.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