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四)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