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虽然在实务之中,有许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其网站页面的内容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笔迹时间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应当说这些司法机构都是具有合格条件成立的,但是由于笔迹时间鉴定的审查和检验技术并没有完全突破,使得笔迹时间鉴定的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确定性。即便是面对同一份样本材料,不同的鉴定机构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司法鉴定结果。差异性的司法鉴定结果使得庭审过程中法官无法采纳。在一些实际的案子之中,法官是否必然采用笔迹时间的司法鉴定结果是不确定的。 如果执意要进行笔迹时间鉴定的话,尽量选择当地法院或者检察机构认同的司法鉴定机构,并详细了解该司法鉴定机构的设备条件与技术条件,尽量确保笔迹时间鉴定的准确性。实在是比较不放心,可以向2个或者2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份样本做笔迹时间鉴定。 一、个人可以申请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吗? 据发改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一般来说,申请司法鉴定会涉及诉讼纠纷,由申请人申请,法院批准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我国对不涉及诉讼纠纷而申请鉴定,没有严格规定。通常,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可以的,但是,这样的申请属于市场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能得到一个相对准确的鉴定结果,到司法局的鉴定部门去申请鉴定。收费标准: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每项2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