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网签合同可以退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不签购房合同,能否退房要看情况。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卖方没有过错,买方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想退房,必须根据认购书的条款来判断你的责任。如果认购书上有约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认购书上的约定履行承诺。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退换货,就不必退换货了。买房不是开玩笑。先别急着交钱再想清楚,更别提房子交了首付,就算交了定金,也退不回来。 一、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需要注意,对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不能写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购房者要注意认购书上有没有写清楚房屋的基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的。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买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上还会对房价和付款方式进行约定,购房者在填写时要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购房者可以把它加在认购书里面,比如说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二、慎签认购书。 在实践中,为了尽早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先签订商品房预售认购书,购房人依认购书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争吵不休。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对于认购问题,《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预售人收取订金前,应当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预购销合同草案。收取商品房预购订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订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后,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订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此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这也可以避免适用“定金罚则”,但前提是购房人在认购书上也使用了“订金”的字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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