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胃癌病史的患者,购买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某些严重疾病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对于既往胃癌病史的患者,购买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需要具体查看合同中的条款,以了解是否包含了该病的保障和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费和其他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 《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化格式,明确约定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期限、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和方式等事项。 3. 《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提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异议应当作出明确答复。 4.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保险权利的,保险人对于该保险事故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既往胃癌病史的患者购买重疾险需要仔细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认是否包含该病的保障和限制条件。同时,被保险人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人明确答复,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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