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打官司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仍有可能打赢的。证人证言是我国民诉法所规定的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虽然没有物证,但有其它的证据如书证、视听资料等,或就凭证人证言就足以证明原告所主张的事实的,原告的主张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官司就能打赢;如果所有证据不足于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的,则有败诉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