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如实告知胃癌病史还会被拒赔重疾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法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了已经患有胃癌的病史,一旦确诊为胃癌而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之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无效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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