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患有急性胃炎,保险公司是否会以大病不赔为由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保险公司对于一些特定疾病的免赔条款,但这些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急性胃炎不在保险合同免赔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法以大病不赔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排除、限制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实际损失原则,依据受害人的损失情况,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家庭情况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急性胃炎的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人的急性胃炎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实际损失原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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