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称核准的要求 |
释义 | 公司名称核准有如下要求: 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为仅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公司名称满几年才能变更 公司名称由公司自行申报,所以公司设立后,公司要变更名称的,可以自行申报,没有期限限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 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一)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三)被撤销设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3、其他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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