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能不能去法院起诉 |
释义 | 不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同居期间财产纠纷或抚养权纠纷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一、同居5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五年不算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进行同居的,一般属于同居的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单独的主张解除同居关系。但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范围内。 二、同居能分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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