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户口想迁到另一个乡镇怎么办 农村户口迁到另一个乡的农村户口: 1,必须有农业户口的投靠人(比如说,夫妻投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靠等); 2,除此之外的户口迁移,都会改变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给迁,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A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A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户口迁移同县不同镇要怎么做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