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需要满足写了列条件才能由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户。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