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负荷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
释义 | 加班也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越劳动者的身体机能之外要求加班劳动。 一、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么?怎么算啊? 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法对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若因为生产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一般每日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若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公司要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一般每日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若是因为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威胁到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者是因为交通运输、公共设施发生故障的,不受上述时长的限制。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原因如下: 1、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规定之外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不给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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