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将标题“改名字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吗?”改为哪个标题? |
释义 | 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派出所审核,再由地方分局审核。可申请情形包括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人、违背公序良俗的姓名或谐音、含冷僻字的姓名、长期使用同音字的姓名。 法律分析 改名字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具体流程如下: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变更: 1、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再婚的; 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长期实际使用同音字的。 拓展延伸 改名字的手续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改名字的手续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姓名变更需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变更原因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将审查申请材料,并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因此,为了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改名字手续。如果您身处其他地方,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办理方式或者委托相关代理机构办理。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结语 改名字的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需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建议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或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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