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可以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署是双方民事行为,补充条款的不能达成并非卖方或买方违约不订立合同,因此开发商在拒绝签补充协议时,若因此而不能达成签约,可以向开发商索取回定金。 2、定金是对双方进行买卖合同时的一个保障,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靠不正当途径维权肯定不能退。如果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是由于双方对购房合同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致,则定金应退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