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措施? |
释义 | 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被公安机关限购人身自由后,就属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有:交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财产保证金的方式。如果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之后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冻结。即由刑事司法机关依法采取限制涉嫌犯罪单位资产流转的一种强制措施。刑法对犯罪单位适用的刑罚只有罚金一种,为了保证对犯罪单位判处的罚金刑得以执行,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对犯罪嫌疑单位的资产予以冻结。查封。对某种犯罪可以实行查封。如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可以查封该单位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设备、场所等财务,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扣押。对单位进行的某些犯罪,可以实行扣押有关财物,以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代表有罪 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有罪。刑事强制措施只是为了方便调查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措施,对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没有决定性意义。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生效后,一个人才可以被确定为有罪。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停止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人大代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要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被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 被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采取强制措施有什么要求 如果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履行相应的手续、出示相应的证件,民警也是属于公安机关额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手续和出示相关证件,则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会判刑吗 不一定。具体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才能知道是否会被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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