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交易如下:(一)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二)看房、挑房;(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四)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五)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六)买方支付剩余房款;(七)交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