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四)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风险提示: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遵循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及适度游戏的原则,依法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3、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4、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6、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7、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与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企业或境外组织及个人进行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项目合作,应当事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从事疫苗生产的企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疫苗生产的企业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一)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二)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三)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四)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五)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六)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七)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八)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风险提示: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确保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五)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风险提示: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机构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应当持续具备下列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二)具备与独立开展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自有渠道(含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信息系统等设施和销售流程自主管控能力;具备安全、高效的办理理财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和销售系统;代理销售机构与理财公司实施信息系统联网,能够满足数据传输需要;(三)具备安全可靠的理财产品销售数据保障能力、管理机制和配套设施,能够持续满足理财产品销售和交易行为记录、保存、回溯检查的需要;能够持续满足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以及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的数据需要;(四)具备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设施;(五)具备完善的理财产品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等制度,以及满足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需要的组织体系、操作流程和监测机制;(六)具备完善的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管理制度;(七)具备完善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内部控制制度;(八)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九)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三)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四)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五)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六)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七)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风险提示: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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