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
释义 | 一、专利的类型: 在我国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大概分为三种,一种是发明,一种是实用新型,还有一种就是外观设计了。如果创造出了任意一种的话,就可以去申请专利了。尤其是对于外观设计来讲,申请一个专利来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进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不过不是所有的外观设计都可以随随便便的申请专利。在我国如果想要获得专利权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我国的专利法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专利的条件有一个比较笼统的标准,叫做申请专利权的物品,应当在申请之日之前与外国或者是国内的相关产品上的专利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富有创造性,是之前没有申请过的。 二、四个申请条件: 1.第一个条件是想要申请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是新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要具有新颖性。 重复的东西是没有必要授予专利权的,例如一个玩具本身是蓝色的,结果另一个人创造出了一模一样的玩具,只不过改成了黄色,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在这种外观设计下也是不可能会获得专利权的,一定要发明出了一个新的玩具,和之前完全不一样才可以。这个新颖性是硬性标准之一,如果不够新颖的,话是绝对不可能获得专利权。 2.第二个条件是该外观设计必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不可以抄袭。 由于专利权是对于智力成果的保护,所以该智力成果必须是由个人创造出来的。当然如果是企业共同创造的也可以,但是绝对不能是抄袭之前的作品或者是剽窃他人作品,如果遇到这种行为的话,不仅不会授予专利权,可能还会被告侵权。 3.第三个条件是一个实用性的条件。由于外观设计必须要应用于产品进行生产,所以该设计是必须能够生产出来的。如果仅仅是空中楼阁,具有新颖性,具有创造性,但是没有办法应用的话,是没有授予专利权的意义的。 4.第四个条件是一个比较附加的条件了。由于外观设计适用于产品的外部,所以在普通的大众心中应该是留下美感的,太过于丑陋,或者是颠覆人们认知的设计也没有办法被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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