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必须要按照规定放置保险标志,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道路行使的机动车应该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是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最显著的标志便是保险标志。 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处罚如下: 1、对于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同时,对于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则应要求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对于尚未投保的,则通知尽快补办相应手续,并视当事人违法的情节给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对于已经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是忘记放置在机动车上,原则上给予警告或者数额较低的罚款; 3、对于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有其他故意阻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情况,可给予数额较大的罚款,警告和罚款可以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