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而所需的手续不同。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协议离婚: 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的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资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第二,诉讼离婚: 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含 (1)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2)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 (4)共同债权及债务的证据。任一方至被告住所地法院,例外情况下可至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8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