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相关的证件,审查产权,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则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房子过户后,还没有拿到不动产登记产权证的这段时间是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有可能出现法院查封或有其他产权争议,若买受人以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可能就不出现什么问题,若以相对市场价格较低的价格交易,那可能会撤销提交的过户申请。当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领取到不动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买受人。如果卖方在转让房产前与其他人有纠纷,与买受人无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