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算被迫辞职 |
释义 | 被迫辞职主要是指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得不离职。这包括未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和条件、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费、违反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以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违规指挥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等情况。 法律分析 被迫辞职主要是非本人真实愿意的离职,有以下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权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拓展延伸 迫使员工离职的合法情况 迫使员工离职的合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重大失职、盗窃公司财物等;2.员工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客户信息;3.员工长期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4.员工严重冲突、斗殴或恶意诋毁他人;5.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严重的不适应或无法胜任工作;6.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从事该职位工作;7.员工在职期间多次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公司声誉;8.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但公司拒绝接受辞职申请。在这些情况下,雇主有权迫使员工离职,以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正常运营。 结语 被迫辞职是指在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暴力或威胁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情况下,劳动者不得不离职。然而,雇主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商业机密、无故缺勤等情况下,也有权迫使员工离职,以保护公司利益。在这些情况下,合法的迫使员工离职是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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