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的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已考试合格,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住所证明。 (4)有一定的资金。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记录的证明。 (二)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2)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三)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 (4)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5)市场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 (6)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证明。 (7)属于联合开办市场的,应当同时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一、行政许可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根据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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