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什么是注册商标转让 |
| 释义 | 注册是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 商标注册人称为转让人,接受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为受让人。 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转让注册才能生效。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一、商标许可协议无效情形 1、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 5、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使用商标不得实施的行为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如果注册人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使用,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过程中,对注册商标的改变,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商标本质特征前提下的改变,经改变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仍属于近似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正如注册商标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商标局核准授权一样,注册商标权利的转移也必须通过商标局的批准才能实现。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不仅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触犯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必须加以禁止。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对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要求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其注册商标。(使用的内涵、证据问题)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假冒商标注册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匀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直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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