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的确在正规的沐足店只是洗脚而没做其他作奸犯科的行为,是完全不犯法的,其行为等同于到正规的医院看病,到正规的酒店吃饭。 但(一般“但”字后面是真相),若所去的沐足店并非正规的(比如妓女常驻的野鸡店)洗脚,而在警察巡检的时候恰巧你只是在洗脚,也会被警察视为嫌疑对象,但这种情况并非违法,最多只会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然后放你回家。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