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的概念及特点 |
释义 |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颁发,故又称乡产权房。同时小产权房并非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只是一个描述性的词语,是人们用于区分在国有土地之上建造的房屋和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故可以理解为,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国家把国有土地让给开发商,开发商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再办理合法的相关立项开发手续之后,向外销售的房屋,由国家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大产权房购买者享有房屋所有的权能。而小产权房,使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国家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 (二)小产权房的特点 这几年由于市区的房价快速增长使得房地产开发的郊区化进程加快。那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前几年不大受人重视的地方,这几年也陆续的搞起了房地产开发(但是其中很多都是所谓的小产权房)。与此同时,这几年国家又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状况极大改善,再加上价格低廉,所以一部分因为房价上涨而无法释放的住房需求,自然流向了这些房子。在购房者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年轻人。 基于现实的情况,我认为,目前小产权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1、价格便宜。西安众多的小产权房楼盘大部分分布在南郊长安、北郊以及东郊的部分地区。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目前,西安的小产权房项目均价在2800到3000元之间。这个价格仅为西安曲江、西高新等地区房价的35%到40%。 2、程序简单。从买卖手续来看,不必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即减少了购房成本,又简化了购房手续。 3、使用成本低。根据实地了解来看,一般住户的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较市区来说,相对便宜。 小产权房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小产权房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乡产权的房屋是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的基础之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进行交易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只能是解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居住问题,如果向本集体外的成员销售的话,不符合我国对宅基地使用主体资格的要求。与此同时,住建部曾明确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证。将来如果产生房屋方面的纠纷,则购房者将缺少法律上的支持和依据。根据小产权房所使用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占用耕地的话,有可能将面临被拆除的厄运。其次,小产权房的交易会受到限制。由于小产权房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或由村委会单独开发,因使用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故由乡政府自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不能获得住建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当然也就不能上市交易了。最后,从物业管理水平来看,其管理水平不是很高。因为小产权房一般都在城市的边沿,各项基础设施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一般都是乡村自建的。其人员也大多数未接受专业的培训,实质上,这些公司的设立实质是重在解决村里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基于此,这里的物业管理水平并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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