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的,企业法人印章也需要变更,变更后的法人印章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后才能使用。社会团体刻制印章,须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办理呈批,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并提交其刻制印间的委托书。(一)社会团体应将印章印模报民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二)对于非法刻制的社会团体的印章,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收缴。(三)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四)社会团体变动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民政部门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五)社会团体被撤销,由民政部门收缴其印章。(七)社会团体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重新刻制。《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