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函不是必须要本人签收。
 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因为律师函只是告知你,对方已经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纠纷的文书。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字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
 发律师函的流程是:
 1、律师接受委托承办律师函业务;
 2、承办律师听取委托人的陈述;
 3、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
 4、分析陈述整理材料草拟律师函提纲;
 5、起草律师函;
 6、听取委托人对律师函草稿的意见;
 7、修改后出具律师函最终稿;
 8、取得委托人的最终书面确认;
 9、律师函经签章生效;包括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
 10、送达律师函;
 11、接受回函或答复;
 12、向委托人反馈或者向委托人询问律师函的效果;
 13、回函或再发出律师函;
 14.、采取律师函业务之外的法律行动。
 综上所述,律师可以通过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律师函,只要能够证明律师函已经送达即可。一般情况下,律师会通过挂号信或快递将律师函寄送给收件人,收件人签收后可以得到一个签收回执或快递单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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