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股权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股东占股10%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大会需提前通知各股东,股东持股3%以上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50%以上为控股股东,50%以下为参股。股东大会决策需投票计票,多数通过。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股东可罢免总经理。 法律分析 一、股东占股10%有什么权利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二、占有股份多少,才算得上是股东 买一股也叫股东,持股在50%以上的叫控股股东,50以下叫参股。 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一个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平常日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也就是说的法人)说了算,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的.在他的权限内他说了算.股东如果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不满,可以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罢免总经理。 结语 股东占股10%以上的股权,具有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的权利,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和进行股东代表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按时召开。持有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通知其他股东并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持股超过百分之50的股东有决策权,平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负责,股东大会可以罢免总经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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