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个案件两个地方立案 -立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原告基于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同一诉讼请求向两个不同的法院起诉,总有一份判决因错误会被撤销。首先,要考虑案件的管辖,是否都有管辖权;其次,要审查那个先立案,不以是否先判决为准,应以先立案为准。先受理的且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后受理立案的法院的判决违反程序,会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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