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犯罪,两个派出所都立案侦查的情况下,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